关于对48家媒体广告单位监测工作下放的通知
【颁布日期】2000.09.26
【实施日期】2000.10.01
【法规分类】地方法规
【内容分类】广告媒体类
【颁布单位】乌鲁木齐市工商局
各分局:
为了加大媒介广告监管力度,强化广告监测工作,规范广告发布行为,杜绝违法广告的滋生,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重心下移的精神,结合本市辖区工作的实力,在第一批下放媒介广告监测的基础上,经市局决定下发第二批媒介广告监测单位共48家,建立系统监测网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各分局要从二000年十月一日开始,对下放的媒介广告单位实行监测,并将监测情况及时上报市局。
二、对监测出来的违法广告,要及时通知媒介单位停止发布,并按照辖区及办案程序立案查处;对屡教不改的单位要从严处罚。
三、各分(县)局要配备专人做好广告监测工作,建立系统三级广告监测网络(即:市局、分局、工商所)实行广告监测目标管理考核制。
四、对市局配备的监测设备,各分局要用于地监测工作中,不得挪做它用,要配备专人管理,并建帐登记。各种监测资料要装订成册,保存一年。
附件:媒介下放名单
天山区
一、报纸
1、新疆信息报;2、新疆法制报;3、亚洲中心时报;4、市场导报;
5、新疆老年康乐报;6、新疆教育报;7、新疆人才报;
8、新疆公安报;9、新疆交通报;10、工人时报;11、新疆商报;
12、西部建设报二、杂志
1、新疆农垦科技; 2、新晨; 3、伴侣; 4、新疆党风;
5、法制纵横; 6、实事求是; 7、华夏少年; 8、兵团建设;
9、新疆税务; 10、新疆政报; 11、边防生活; 12、兵团工运;
13、新疆价格信息;14、新疆青年(维、汉);
15、新疆妇女(维、汉); 16、新疆维吾尔药;
17、新疆农业科技;18、新疆艺术;19、新疆金融;
20、社科论坛; 21、绿洲; 22、新疆技术监督
沙区杂志
1、西部探矿工程;2、新疆农业科学;3、新疆农机化;
4、中国西部文学;5、新疆人大;6、新疆林业;7、农村科技;
新市区报纸
1、新疆科技报;2、新疆铁道报;3、新疆民航报
杂志
1、中亚信息;2、新疆财经
水区
杂志:1、草食家畜;2、新疆年鉴
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[2000]148号签发:彭金权
2000年月9月26日